欢迎来到万典货源网!

免费发布信息

位置:万典货源网 > 新闻资讯 > 综合信息专题 >  2024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5人

2024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5人

来源:微商网

2024-09-18 11:51:30|已浏览:9次

2024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5人) 2024年度保定市高新区和莲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5人)

云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云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消息:2024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5人),想了解更多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可以查看云南事业单位考试资讯页面。一键加入2022云南事业单位各地区交流群,可以了解各地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屏边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屏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屏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6.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非应届在校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吸毒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8:00至5月24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生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邮箱:pbxwzzbrcb@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手机号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屏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屏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名册》(附件3)。

报名联系电话:0873-3223309。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屏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需签字按手印);

(2)《屏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名册》(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报名资格审核:在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情况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出现成绩并列,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按四舍五入计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出现问题的,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期放弃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九)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屏边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八)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须满足屏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要求,方可申请调离屏边或参与省、州、市(县)相关部门公开选调。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李老师,0873-3223309,14787798808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老师,0873-3225646,18087319898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孙老师,0873-3228922,15969551330

屏边苗族自治县督查考评中心:熊老师,0873-3228256,15925369437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刘老师,0873-3221804,18187368554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马老师,0873-3222350,13769440007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许老师,15987333982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李老师,13987364157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罗老师,13887303196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杨老师,0873-3222233,13887352097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原标题:屏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161

备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的同学可以查看云南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学习了解云南事业单位的各科考试内容。


2024年度保定市高新区和莲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转自:保定发布

为满足我市高新区、莲池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保定市人社局会同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2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2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取得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学段或相应学科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包括在保定市服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7月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经历、户籍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2日)。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由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负责。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2.222.176.217:81/。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0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11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2024年8月4日笔试当天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笔试由市人社局会同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综合类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医学类内容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教育类内容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4年8月11日前,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负责。进入面试的人选于8月15日-8月17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6)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保定市人社局会同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从8月24日起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和医学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那组顺延递补。

5.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候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6.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由异地选派。

7.面试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结束后当天20:00之后考生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8.综合成绩。

(1)综合类岗位、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2)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年龄小的。

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聘用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高新区、莲池区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高新区人社局:0312-3327733;莲池区人社局0312-5089865;莲池区教育局0312-5012361),涉及网上报名操作中技术问题等请拨打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312-5037344。

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设置。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