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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新年首张罚单!昔日“肥料大王”被罚10年市场禁入!“三宗

来源:微商网

2024-09-13 15:02:49|已浏览:48次

A股新年首张罚单!昔日“肥料大王”被罚10年市场禁入!“三宗罪”细节曝光 山东“肥料大王”栽了!金正大财务造假231亿,实控人曾是临沂首富 

A股新年首张罚单!昔日“肥料大王”被罚10年市场禁入!“三宗罪”细节曝光

近日,证监局开出2022年首张罚单,将一起数额巨大的财务造假案公之于众。

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显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正大”)及8名高管累计被罚755万元,其中3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3-10年市场禁入。

造假细节曝光:4年虚增收入231亿元

金正大(ST金正,002470.SZ)成立于1998年,2010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金正大旗下复合肥的销量曾多年保持行业第一,公司实控人万连步也被誉为“肥料大王”。

2019年4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正大2018年年报出具了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造假等一系列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经过证监会的调查,金正大存在虚构贸易业务、未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等“三宗罪”。

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

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亿元,虚增成本21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

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万某君系金正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的妹妹。万某君实控诺贝丰、富朗、诺泰尔等3家公司,理论上,这3家公司均为金正大的关联法人,不过,金正大并未如实披露关联关系。

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金正大通过预付账款方式,分别向诺贝丰支付非经营性资金55.5亿元、25.3亿元,未按规定在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且将与诺贝丰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性质披露为经营性往来。

据证监会调查,上述资金大部分被金正大划入体外资金池,资金池内资金主要用于虚构贸易资金循环、偿还贷款本息、体系外资产运营等。截至2018年、2019年期末,扣除金正大已收回非经营性资金和用于虚构贸易业务的资金,金正大对诺贝丰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分别为19.8亿元、27.6亿元。

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金正大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通过包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等4家银行,向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等7家参与前述虚构贸易业务的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金额10.3亿元。

金正大对其开具的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未进行账务处理,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9.3亿元,《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10.3亿元。

实控人被罚10年市场禁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

对金正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昔日“全国第一”

据财经网报道,金正大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是一家以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农业物资生产企业。其成立于1998年8月,于201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作为国内化肥领域的龙头企业,金正大行业地位突出,旗下拥有230多项发明专利,同时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是国内化肥领域的佼佼者。

除了强大的研发实力,金正大还先后在山东临沭、山东菏泽、河南驻马店、安徽长丰、辽宁铁岭、贵州瓮安、云南晋宁、广东英德、新疆阿克苏、新疆阜康等地建有13处生产基地;其产品覆盖普通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复合肥、水溶性肥、生物菌肥等12大类100多个品种;销售渠道遍布全国主要产粮区,拥有一级代理商5000多家,二级代理商10万多家。

凭借着这些优势,金正大复合肥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国内首位,公司业绩稳步增长,特别是与国内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优势明显,是投资者眼中的绩优股。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在2019年4月30日,金正大年报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18年年报出具了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金正大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截至2018年12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37.14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货物,因审计范围受限,会计师无法判断预付款项的性质及可收回性。同时,该公司与日照昊农贸易有限公司、临沂绿力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同样问题。

至此,金正大因违规使用资金而暴露出的财务造假等一系列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2020年9月,随着中国证监会对金正大立案调查结束,公司虚假交易、伪造业绩、控股股东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众多问题正式水落石出。

中信证券西南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投资经理王辉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董事长万连步为中心的整个高管团队,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造假,这在中国证券历史上是非常少见的。此次造假,不仅给众多的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同时也给上市公司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股价一路下跌

业绩上,金正大自2017年后经营陷入颓势,2019年爆出上市以来首亏净利润-6.83亿元,2020年亏损扩大,股票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正”。2021年12月29日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简称由“*ST金正”变更为“ST金正”。

二级市场上,ST金正在2015年6月创出16元左右的上市最高价后便长期下跌,2020年12月23日盘中跌至1.02元的历史新低。截至2022年2月11日,ST金正收报2.69元,最新市值88.39亿元。

2021年三季度,ST金正实现营收78.44亿元,同比增长1.94%;归母净利润亏损2333万元,同比增长92.54%。

2022年1月26日,ST金正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3.60亿元至6.80亿元,同比上年增长79.8%至89.31%。

此外,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ST金正有股东6.44万户,较上一季度小幅增加。

在股价持续回落的同时,公司高层也经历了变动。2022年1月17日晚间,ST金正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唐勇的书面辞职报告。

另据1月15日发布的公告,截至2022年1月14日,万连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7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万连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来 源 :界面新闻(记者:王鑫)、财经网(作者 :路遥)、中国证券报(作者:孙越)、上市公司公告等 封面图源:视觉中国

发布于:江苏


山东“肥料大王”栽了!金正大财务造假231亿,实控人曾是临沂首富

本文源自:时间财经

日前,证监会官网披露了2022年“一号罚单”——山东“肥料大王”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正大”)财务造假等问题遭到证监会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万连步、李计国、唐勇3名主要负责人分别采取10年、5年、3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报道显示,金正大实控人万连步是山东临沂人,1965年7月生人,曾是山东临沂的首富。2015年位列福布斯华人富豪榜第286名。在2018年胡润百富榜上,万连步家族以65亿财富排名第623位。

IPG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时间财经,证监会对金正大的处罚落地后,确实有可能会引起大量的投资者索赔与诉讼。后续如果真的发生大面积的投资者索赔,除了给公司运营管理造成困扰以及赔偿损失对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之外,投资者的大面积诉讼自然也会损害公司的市场形象,必然会对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关于后续可能面临的投资者索赔带来的影响,金正大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时间财经,“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也没法预测。”据他所知,所在部门目前没有收到投资者进行索赔的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金正大主营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的全系产品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

经证监会调查,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

除此之外,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其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其中,金正大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金正大对其与诺贝丰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披露不准确。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证监会开出的第三宗罪是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金正大虚减应付票据。《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92800万元,《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102800万元。另外一个方面,金正大虚增发出商品,《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319715.1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81.26万元,虚增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1435.84万元。

证监会认为,金正大公开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金正大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以及第七十九条有关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万元;三、对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五、对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最终决定对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2022年1月17日,万连步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同时,公司董事推选高义武暂代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次日,金正大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彼时,金正大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于公司前期相关违法事实的认定,公司相关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2015年至2019年,结合公司自查、测算以及与差错更正专项会计师的沟通,公司判断需对2015年度至2020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目前,公司与聘请的差错更正审计机构已开展对2015年度至2020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相关工作,公司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金正大还称,公司将积极汲取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最新业绩显示,根据2021年度业绩预告,金正大2021年预计营收91至1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6亿元至6.8亿元。(北京时间财经 向雨)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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