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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到的“盲盒”已被拆过? 盲盒星球被质疑卖二手货 市监总局:

来源:微商网

2024-09-10 11:54:48|已浏览:60次

抽到的“盲盒”已被拆过? 盲盒星球被质疑卖二手货 市监总局: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抽到的“盲盒”已被拆过? 盲盒星球被质疑卖二手货

图一: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外包装“盲盒星球”标签下贴有“潮玩族”标签,外包装条形码印有“泡泡玛特抽盒机专供”。 受访者提供

图二:盲盒星球的抽盒界面。 资料图片

近日,多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通过在线抽盒平台“盲盒星球”购买的盲盒不仅被砍单,且该平台售卖的盲盒均为“拆盒不拆袋”的商品,消费者怀疑买到的盲盒是二手货。

消费者怀疑拆盒不拆袋的盲盒为二手货

因为被盲盒星球砍单,400多名消费者建立了一个“盲盒星球维权群”,群主是陕西西安消费者张先生,近日张先生将记者拉入群内了解情况。

维权群内的上海消费者史女士告诉记者,她通过盲盒星球下单了一整盒12个“labubu精灵艺术”系列盲盒,收到了9个,其他3个被砍单,且收到的盲盒都是拆盒未拆袋的,盲盒外包装上贴有两层标签,“盲盒星球”的标签覆盖在“潮玩族”的标签上,外盒底部还贴着一个印有“泡泡玛特抽盒机专供”的条形码。湖南长沙消费者汤女士对此表示:“我强烈怀疑盲盒星球就是一个二手平台,拆盒不拆袋的盲盒很难让人相信商品是一手来源。”

针对消费者的上述怀疑,盲盒星球开发公司——浙江乐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文东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发货前需要确定款式,我们也尝试通过扫描等技术手段,期待通过不拆盒就能确定款式,但由于存在异色款等情况,无法达到目的。即使直接从品牌方采购的盲盒,技术上也无法做到直接判定盲盒的款式,因此为了准确发货,只能通过拆盒不拆袋的方式来判定款式。消费者购买前,我们也多次进行了提示:‘盲盒为特殊商品,盲盒类商品会进行拆盒不拆袋(除必须拆袋确认款式)。’”

对于盲盒星球的进货渠道,吴文东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除了品牌方直供渠道外,我们还会从品牌方的二级代理商处进货,有时候品牌方也会协调潮玩族等平台跟盲盒星球之间相互调货,这也就是为什么消费者收到的盲盒外盒上有其他平台的标签或条形码。”

拆盒不拆袋是行业通用做法?

当记者询问“拆盒不拆袋是否为线上抽盒平台的行业通用做法”时,吴文东回答:“是的。”

4月11日,记者进入盲盒星球小程序体验在线抽盒时发现,在抽盒初始页面上并没有“拆盒未拆袋”的标注。点击抽盒时,页面会弹出“购买前查阅”对话框提示:“部分系列在线拆盒后为确认款式会拆开外盒确认款式(内袋未开封),此为在线抽盒机玩法的必须流程,请知悉。”

记者了解到,除盲盒星球外,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在线抽盒平台还有泡泡玛特、寻找独角兽、19八3、蛋趣等。史女士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在泡泡玛特、寻找独角兽的在线抽盒机上抽到的盲盒都是全新未拆盒的;在19八3、蛋趣上抽盒有拆盒拆袋、拆盒不拆袋的情况存在,一般需要拆盒或拆袋的,都在抽盒页面有显著标识。”可见,并非所有在线抽盒平台都只售卖拆盒不拆袋的盲盒。

原盲盒门店销售人员李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许多盲盒玩家会购买整盒盲盒,也就是所谓的‘端盒’,这样收到的盲盒都是不重复的,运气好的话还能抽到隐藏款。”那么,如果消费者整盒购买盲盒,平台是否还需要拆盒确认款式?吴文东对此表示“也需要”。

史女士告诉记者:“盲盒星球有一种道具叫做欧皇卡,使用这种道具卡在端盒时必定能抽到一个隐藏款。”那么,在所有盲盒都要先拆盒的情况下,端盒不使用道具(欧皇卡)的消费者抽到隐藏款的概率是否会受到影响?针对记者的疑问,吴文东表示,隐藏款的出现概率是按照品牌方出货概率来的。一般情况下,一整箱144个盲盒里一定有一个隐藏款,因此抽中隐藏款的概率为1/144。“我们不会区分用户是端盒或单盒购买,只要是单独开一次盒,那么获得隐藏款的概率都是1/144。”

对盲盒星球拆盒不拆袋的做法,北京消费者罗女士表示:“我们怀疑盲盒星球的供货渠道很多都来自二级市场,但售价却是全新盲盒的官方售价。”

盲盒星球的供货渠道到底来自品牌方直供,还是二级市场?是否有相关品牌方的官方授权呢?吴文东回复记者,平台有泡泡玛特和寻找独角兽两个品牌方的官方授权,并向记者出具了寻找独角兽的官方授权证明以及盲盒星球从泡泡玛特经销商处进货的商品发票。因涉及商业机密,盲盒星球要求不对外公布。

那么,盲盒星球有没有得到泡泡玛特的官方授权在其平台售卖泡泡玛特全系列盲盒?泡泡玛特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不属于我们授权的官方销售渠道。”关于在盲盒星球上购买的泡泡玛特系列盲盒如有质量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泡泡玛特的售后服务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泡泡玛特目前线上、线下均以直营门店为主,商品质量问题售后规则的适用范围为POPMART官方渠道购买的商品。”

专家认为拆盒不拆袋盲盒一定程度上属于二手商品

拆盒不拆袋盲盒商品的属性该如何界定?针对消费者质疑抽到的非一手商品和盲盒星球“行业通用做法”的解释,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其他商品不同的是,拆盒不拆袋的盲盒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盲盒不确定性的属性,属于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在法律定义中属于二手商品。”

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也认为,拆盒未拆袋盲盒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二手商品。“首先,线下抽盒可以做到全新未拆盒,而在线抽盒却要以检查款式为由拆盒,消费者有权要求在线抽盒的平台方出具供货渠道证明。其次,盲盒较之于一般商品有一定的特殊性,关键就在于盲盒的‘盲’字,盲盒一旦被拆开,通过里面的卡片就可以知道盲盒的内容物,这会导致盲盒不再具有‘盲’的性质,因此拆盒未拆袋盲盒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二手商品。”芦云说道。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久成对此表示:“‘拆盒不拆袋’的做法破坏了盲盒商品出厂时的包装,无法判断商品出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二手商品。”

(责任编辑:柯晓霁)

发布于:北京


市监总局: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转自:澎湃新闻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已经2023年6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引要求,督促指导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盲盒经营活动合规管理,切实提高诚信守法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盲盒经营,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盲盒经营,是指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在事先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范围而不告知商品确定型号、款式或者服务内容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形式,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模式。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盲盒经营者,是指从事盲盒商品生产、以盲盒形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主体。

第四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倡导并主动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盲盒经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在日常生活、文艺娱乐等领域内开展。

以盲盒形式销售或者提供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取得许可后开展相关经营行为。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

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助销售设备等形式从事盲盒经营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经营者主体信息。

第七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

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通过盲盒形式销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者服务的成本差距不应过大。盲盒商品价格不应与相同非盲盒销售商品价格差距过大。

第九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将商品名称、商品种类、商品样式、抽取规则、商品分布、限量商品投放数量、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

盲盒经营者不得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变相诱导消费。不得以折现、回购、换购等方式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发放盲盒。不得设置空盒。

第十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商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

通过实体店、自助销售设备等现场方式或者互联网非即时公开方式销售的,盲盒经营者应当保留抽取概率设定并建立相应的出厂概率抽检机制。通过互联网即时公开方式销售的,盲盒经营者应当保留抽取概率设定、结果抽取的完整记录,建立追踪记录制度,确保消费者所抽取的商品发放到位,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记录留存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

第十一条 鼓励盲盒经营者建立保底机制,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

鼓励盲盒经营者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产品标签、消费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费者盲盒商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执行标准、性能、规格、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三包”条款等关系商品质量的基本必要信息,标注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生产、仓储、物流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商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盲盒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质量、安全的要求。

盲盒商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应当获得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

盲盒经营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盲盒商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盲盒经营者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对供应渠道、原材料、设计安全性能等方面严格把关。

第十四条 盲盒经营者不得对抽盒规则、抽取概率、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商品数量、商品规格、商品质量、服务提供方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五条 盲盒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十六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建立健全检查监控制度,强化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动态监测。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如发现平台内盲盒经营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盲盒经营者通过充分告知提示,并经消费者单次购买时确认后,以互联网形式销售的盲盒商品拆封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盲盒经营者不得以默认勾选方式替代消费者确认环节。

以全包形式销售整套系列商品,该系列内商品清楚确定的,经营者应依法执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第十八条 盲盒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与经营者明示不符的,应当依法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九条 盲盒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相关主体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处理流程、退换货标准等信息,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提高消费争议解决效率。

第二十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自有商品的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规范知识产权自用、授权使用等行为,在盲盒经营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鼓励盲盒经营者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开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十一条 盲盒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含有歪曲历史、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宗教极端、民族歧视、分裂国家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盲盒经营者不得以盲盒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赌博活动。

第二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在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附赠其他盲盒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第二十三条 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盲盒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

盲盒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解决未成年人消费争议方面提供便利。

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对小学校园周围的盲盒销售模式包括距离、内容等进行具体规范。

第二十四条 鼓励盲盒经营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自律准则,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对隐藏款抽取、经营宣传、商品投放等具体行为及盲盒商品质量的监督。鼓励、支持盲盒经营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第二十五条 鼓励、支持消费者协会等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在盲盒消费中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以盲盒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

第二十七条 盲盒经营者应当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运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第二十八条 盲盒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销售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等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 本指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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