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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网约车司机拒绝归还乘客遗失的手机?法院判了! 家

来源:网络收集仅供参考

2024-10-20 15:09:10|已浏览: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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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网约车司机拒绝归还乘客遗失的手机?法院判了!

上车前是载客司机

下车后成了起诉对象?

如果时间能倒流

坐车时一定看好手机!

手机遗落网约车

司机却拒不归还

2023年8月2日凌晨,王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打车返回住处,下车后发现其手机遗忘在了车辆后排座位上,随即通过朋友的手机联系司机杨某,却始终联系不上。而后,王某通过该网约车平台公司联系杨某,杨某否认捡到手机。当晚,王某通过手机的查找模式收到了抓拍到的杨某面部照片,遂报警处理,但杨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仍矢口否认。事后,王某数次收到手机回传的定位信息以及有人使用手机的照片。因协商无果,王某最终起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要求杨某、网约车平台公司等被告承担归还手机或赔偿手机购买费用、寻找手机的交通费、手机资料未备份的遗失损失等。

法院:网约车平台已尽责

司机侵占手机须赔偿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遗失手机事件发生后,该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实际运营公司多次联系杨某,对杨某作出了调度封禁、不予派单的处理,已尽到了管理职责。杨某侵占原告手机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其履行的网约车服务本身无关,上述公司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道德要求来看,遗失物的拾得人有义务将遗失物及时返还权利人。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原告举示的行程单、车费付费信息以及遗失手机抓拍和传回的手机持有者照片等证据,足以认定杨某系原告遗失的手机的拾得人。杨某面对多方问询拒不归还且持续侵占手机,已对原告的财物所有权构成了侵害,依法应当承担返还手机、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针对赔偿金额,原告王某遗失的手机系其花费3050元购买的。法院综合考虑该手机的购买金额、使用年限等因素,酌情认定该手机的价值为2000元。同时,手机上存储了用户的联系方式、照片、视频、文件资料、账号等大量个人信息,这些数据具有经济价值和财产属性,也应受法律保护,对此,杨某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酌情认定原告手机资料遗失损失费为400元。至于原告主张的交通费,法院酌情认定为150元。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遗失物归还是司机的责任

网约车行业应共同保障乘客权益

近年来,网约车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也为城市交通运输领域变革带来了新契机。与此同时,乘客因搭乘网约车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日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对于网约车乘客,在信息时代,手机尤其是智能手机中,往往存储着用户的联系方式、照片、视频、文件资料、账号等大量个人信息、虚拟财产等电子数据。上述电子数据具有经济价值和人格属性,应受法律保护。乘客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如手机遗失,应当及时求助处理,以免导致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以及使手机中的个人信息、数据遗失和长期处于泄露的风险中。

对于网约车服务提供者,无论是实际提供用车服务,还是撮合用车需求与服务,都是网约车服务的组成部分,其依法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因此,相关运营主体要切实做到全面依法合规经营,强化网约车平台管理,切实提高从业司机的准入门槛,全面提升平台人员和车辆的规范化水平。当发生司乘纠纷时,网约车服务提供者要积极配合核实查证、提供相关信息,促进纠纷的便捷高效化解。

对于网约车司机,其负有保障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直接责任,对于乘客遗忘在网约车上的物品,司机无权自行处置,而是负有归还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的责任,这与我国上千年的传统文化所倡导的“拾金不昧”“路不拾遗”的道德要求一脉相承。对于拾得遗失物后拒不归还的,有可能承担民事侵权甚至刑事侵占罪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普法

发布于:吉林


家门口的自发电健身器材能给手机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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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探索绿色低碳环保新时尚

江汉区北湖街道新华小区新建的运动发电健身器材。

长江日报讯(记者金文兵 实习生李雨欣 通讯员胡阿龙)楼顶光伏、运动发电健身器、绿色零碳循环超市……5月13日,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江汉区北湖街道实地探访,见证多个社区运用创新、科技共筑绿色低碳的生活新图景。

在北湖街道建设社区新华小区,业主王淑芳对小区的运动自发电健身器材赞不绝口:“新建的健身器材非常方便,有时手机没电了,在这里运动一会儿就能充电,还能锻炼身体,真正实现了绿色生活。”

2023年5月,新华小区分别在2栋、3栋、5栋的楼顶安装了光伏板,同时在花园新建了运动发电健身器及光伏充电座椅,为居民提供了便捷、舒适的休闲环境。

社区书记李钟透露,截至目前,小区楼顶光伏板发电近8万千瓦时,同于公区用电,节省电费约4万元,同时减少碳排放近100吨。此外,小区还引入智能垃圾分类箱,实行实时回收模式,极大方便了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经费实时到账,形成了绿色环保的良性循环。

在相邻的正街社区和风里小区内,居民刘女士正在生态堆肥减碳角将家里不用的果皮、菜叶平铺在堆肥箱内。她说,自从有了这个堆肥箱,不仅花友们有用不完的肥料,小区楼道的环境也变好了。

“堆肥箱有效减少了厨余垃圾的产生,居民们通过参与垃圾分类和堆肥活动,不仅提升了环保意识,还获得了实用的肥料作为回报。”社区副书记郭莉表示,近期小区还动员居民参与了共享花园的建设,利用堆肥箱的肥料共同种植果蔬花草,美化了小区环境,也激发了居民们对环保活动的热情。

正在举办“变废为宝”活动的北湖街道环保社区也热闹非凡。现场有“二手物品交换”平台,居民们纷纷拿出闲置物品进行交换或购买,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生活。

“我们致力于打造家门口的绿色繁荣生活,让居民亲身参与减碳,深入了解减碳。”环保社区书记尹艳表示,除收集居民们闲置的二手物品外,社区还组织宝妈们进行手工艺品制作,使她们能够在家中赚取收入。“一年来,社区通过售卖累计获得6000余元,用于资助社区内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下一步,我们将打造绿色文创集市、共享手工坊和共享直播间,让居民们真切体验绿色低碳环保带来的美好生活。”

正是这一系列的低碳生活方式创新,不断激发居民们的参与意愿,让北湖街道成功入选城市气候领导联盟(C40)“绿色繁荣社区”试点项目。

近年来,武汉先后出台《武汉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武汉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行动方案》《武汉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武汉市连续三年征集并发布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申报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江汉区北湖街道“绿色繁荣社区”建设实践和特斯联武汉智慧产业园分别入选生态环境部2022年、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百威、达能等企业武汉工厂在全国率先完成行业“碳中和”工厂建设。同时,全市积极探索大型活动“碳中和”模式。2023年、2024年武汉马拉松实现赛事碳中和,并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上线个人低碳生活平台“武碳江湖”,覆盖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绿色政务、绿色医疗等8个公众生活场景。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值班电话:027-82662776

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246邮政信箱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 8:0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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