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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假药,散卖的也应计入违法所得 北京警方严打倒卖旅游景点门

来源:微商网

2024-09-03 09:34:17|已浏览:39次

倒卖假药,散卖的也应计入违法所得 北京警方严打倒卖旅游景点门票等违法行为:目前已刑拘62人 

倒卖假药,散卖的也应计入违法所得

原标题:倒卖假药,散卖的也应计入违法所得

本报讯(通讯员马士江 王凤荣)销售假药被判刑,但一审法院认定的涉案金额仅包含批量销售所得,零散销售所得并未计入。近日,经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依法抗诉,法院重新审判: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没收其犯罪所得7.985万元,上缴国库;同时责令其缴纳公益性赔偿金79.85万元,召回已销售尚未被服用的假药,依法处置,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查,从2018年3月开始,董某通过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刘某(另案处理),非法购进并销售国家管控的精神类药品艾司唑仑。截至2020年10月案发,董某销售给多名下线业务员(均另案处理)艾司唑仑药品,金额共计7.05万元。董某被抓获后,经鉴定,其经销的艾司唑仑药品不含有艾司唑仑成分,系假药。

2021年1月,董某涉嫌销售假药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涉案当事人,发现董某不仅将该药批量销售给下线业务员,还在保定市以求购者登门取药的方式进行零售,并对利用微信、QQ社交软件求购的外地零散户进行邮递零售。

2021年1月,临西县检察院对董某涉嫌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4月,临西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董某销售假药金额7.05万元,对起诉书中指控董某零售散户的客观事实以难以统计、缺乏证据支持为由,驳回诉讼请求,最终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没收犯罪所得7.05万元,缴纳赔偿金70.5万元。

判决后,临西县检察院依据审理事实,认为法院认定董某犯罪事实、销售金额确有错误,判决畸轻,遂向邢台市中级法院提出刑事抗诉和民事上诉。2021年9月,邢台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近日,临西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作出改判。


北京警方严打倒卖旅游景点门票等违法行为:目前已刑拘62人

新京报讯 据平安北京消息,为有效净化首都旅游市场秩序,北京警方依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组织刑侦、网安、环食药旅总队相关警种及东城、海淀、天安门等公安分局成立工作专班,围绕“黄牛”非法抢占、倒卖旅游景点景区、重点高校门票(预约名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旅问题,网上网下全方位追溯排查,全链条开展专项侦查打击工作。暑期以来,共刑事拘留62人、行政拘留117人,全力维护首都社会治安秩序和旅游环境。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一:破获利用非法软件抢占、售卖热门景点门票案

工作发现,王某某(男,40岁)等人通过软件非法抢占热门景点门票(预约名额)。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7月23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将王某某等8人抓获。经审查,王某某伙同妻子吴某(女,32岁)通过注册票务代理公司、旅行社,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网店,以88元至238元不等价格招揽“代抢”生意,从中非法牟利。目前,王某某等8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例二:破获以经营旅行社为掩护售卖热门景点门票案

警方在梳理警情和调查走访中,发现某旅游公司通过网店倒卖热门景点预约名额。经侦查取证,8月16日,警方在河北省三河市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打掉以徐某某(女,41岁)、周某某(男,30岁)为首的犯罪团伙。经初步审查,该团伙以旅行社为掩护,在多个互联网平台创建门店上架旅游产品招揽客源,组织团伙成员通过多种方式批量抢占热门景点门票(预约名额),并售卖牟利。目前,徐某某等1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北京警方坚持对破坏北京城市形象和旅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黄牛”非法抢占、倒卖景点门票等违法行为。

编辑 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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