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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掌勺、汉唐小馆、秦晋面馆等49家餐饮门店被查处 市值巅峰大

来源:网络收集仅供参考

2024-10-11 13:30:51|已浏览:18次

金掌勺、汉唐小馆、秦晋面馆等49家餐饮门店被查处 市值巅峰大跌70%!互联网休闲零食第一股三只松鼠宣布:全面暂停门店扩张 

金掌勺、汉唐小馆、秦晋面馆等49家餐饮门店被查处

中新经纬5月30日电 北京49就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

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号“市监声音”29日晚间通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尚食轩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滋补烩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1层1-16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黄氏未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3号6号平房110-114房间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湘水之珠大酒楼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湘水之珠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2层2层231号

存在餐饮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渝味晓宇餐饮有限公司分公司

招牌名称:渝味晓宇火锅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大街39号1层39-4

存在后厨冰箱未按规定进行除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福星到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印湘剁椒鱼头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三条9号1幢1层9-3东侧第2间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青华田园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聚湘园食府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33号院15号楼1层15-3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色香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米线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1层88-6-06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喜乐东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永定路分公司

招牌名称:六总拌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地下一层13号

存在后厨工作人员佩戴外露首饰、未佩戴发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原味空间食品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多喜蛋糕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水园1号楼1层125

存在加工裱花蛋糕未在专间内进行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利康金桥互联网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利康金桥互联网美食中心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层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福牛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食优汇自选餐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2层D区02

存在工用具、水池混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钟昭关村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百年卤煮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0号2幢平房1号

存在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晶福玉莹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金手勺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67号院1号楼一层102号

存在库房未设置挡鼠板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北京哈立德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老马食府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巨山农场红旗村团城西家属院1幢

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立案查处。

15、北京永利雅餐饮中心

招牌名称:金掌勺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小区西里新雅餐厅3幢02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6、北京靠谱聚福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靠谱烤羊腿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31号东区31幢1层110

存在冰箱没有温度计、后厨环境不卫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北京宝丰快餐店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三顾冒菜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坊东路“马坊综合楼”南楼一层1-3/D-A

存在后厨未设置挡鼠板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北京汉唐小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汉唐小馆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龙家园四里4号楼3F-05b号(东升地区)

存在待加工食品接触不洁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顺义市场监管”微信号29日消息,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紫云居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紫云居餐厅)

存在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木林景林商贸中心(招牌名称:景林馒头)

存在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艾新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艾火锅)

存在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禹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杭州小笼包)

存在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怀柔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号29日晚消息,近期,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区部分餐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依法查处,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睿涵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阿宝包子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阿泰包子)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羽宝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沪上阿姨)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藏雅轩餐厅(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冠泽轩餐厅(招牌名称:云阳快餐)

存在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鑫淼润泽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秦晋面馆)

存在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慧雅民俗餐厅(招牌名称:慧雅民俗餐厅)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未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兴文餐厅(招牌名称:兴文餐厅)

存在专间存放未清洗的原料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汤河聚源餐馆(招牌名称:汤河聚源餐馆)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未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寻味鲜饭庄(招牌名称:寻味鲜饭庄)

存在专间存放未清洗的原料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市怀柔县振兴小吃部(招牌名称:振兴小吃部)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未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福家楼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曹加于小吃部)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未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号29日晚间通报,近期,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对辖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美食城等社会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重点对原材料进货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操作间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食品贮存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现将检查问题通报如下:

1.长乘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当事人员工加工制作食品时未穿戴工作衣、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2.北京老姜立根烧烤店,当事人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设施、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3.北京妫川老诚一锅餐饮店,当事人提供的餐具使用前未洗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4.北京塞北香饺子馆,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5.北京拾月麦甜餐饮店,当事人未能保持操作间环境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6.北京姐妹巫山烤鱼餐厅,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7.北京骨香随骨头馆,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8.北京龙大锅餐饮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9.北京闫小杰过桥米线小吃店,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0.北京聚源东边餐厅,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1.北京金凤成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延庆三店,当事人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2.北京熊凤娥小吃部,当事人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3.王小厨(北京)餐饮有限公司,当事人不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4.北京口口香小吃部,当事人未保持食品原料处理区环境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5.北京妫川曾三仙餐厅,当事人提供的餐具使用前未洗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中新经纬APP)


市值巅峰大跌70%!互联网休闲零食第一股三只松鼠宣布:全面暂停门店扩张

“互联网休闲零食第一股”三只松鼠(300783)4月22日晚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去年实现营业收入97.70亿元,同比下降0.24%;净利润4.11亿元,同比增长36.43%;基本每股收益1.03元,推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三只松鼠表示,2021年因疫情反复和流量持续分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休闲食品市场受影响不小。在这样的背景下,三只松鼠营收微降,但利润同比增长加速,盈利能力持续改善,基本达成全年稳健收官。

同日发布的2022年一季报显示,今年一季度三只松鼠实现营业收入30.89亿元,同比下降15.85%;净利润1.61亿元,同比下降48.75%;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去年明确“聚焦坚果”战略

叠加疫情反复和流量持续分化带来的影响,三只松鼠去年实现坚果品类营收50.58亿元,同比增长4.33%,品类占比进一步提升。子品牌“小鹿蓝蓝”聚焦宝宝零食,报告期内销售规模稳定增长,投入产出比逐季提升,2021年下半年亏损逐渐收窄于12月接近盈亏平衡。

去年三只松鼠营业收入97.7亿元,同比微降0.24%;净利润4.11亿元,同比增长36.43%。

流量分化和疫情反复带来的持续影响,导致传统电商营收下滑和门店业务增长放缓、三只松鼠明确“聚焦坚果”主战略,通过心智透传、趋势创新、产品升级、质量严控等举措有效提升品牌力和产品力,带动核心坚果品类增长;全面布局线下分销市场,以中度分销模式进入线下主流渠道带来新增长,为未来线下增长打下扎实基础。

利润增长方面,去年上半年,三只松鼠通过全渠道成本管控和供应链效率提升,实现利润显著增长;去年下半年,围绕主品牌坚果心智打造投入亿级品牌费用,一定程度上影响短期利润表现,但有助于带动长期可持续增长。

供图:黄剑波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三只松鼠淘系店铺粉丝数达4511万,京东系店铺粉丝数达6632万,粉丝数位列零食类目第一,领跑休闲食品行业粉丝榜。借助全国化品牌势能,已形成覆盖电商、分销、门店等立体化销售渠道,2021年公司全渠道销售收入97.70亿元。

具体来看,线上渠道方面,去年三只松鼠第三方电商平台营业收入64.79亿元,占总营收的66.31%。

线下渠道方面,去年三只松鼠投食店新开12家,闭店43家,截至期末累计140家,实现营业收入8.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39%,占总营收8.37%。联盟店新开341家,闭店288家,截至期末累计925家,实现营业收入7.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3%,占总营收7.67%。其中,品牌使用费收入0.35亿元、产品销售收入7.14亿元。

新分销实现营业收入16.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6%,占总营收16.47%。

流量分化竞争持续加剧

进入今年一季度,三只松鼠实现营业收入30.89亿元,同比下降15.85%;净利润1.61亿元,同比下降48.75%。2022年一季度,步入奥密克戎阶段的疫情反弹和线上流量持续分化下的竞争加剧,对企业经营带来一定挑战。

就一季度营收下滑,三只松鼠表示,春节前40天为公司年货节销售旺季,2022年春节为2月1日,2021年春节为2月12日,年货节档期对今年Q1销量产生一定影响。

线上业务方面,流量分化背景下竞争持续加剧,流量成本增加,公司减少站内引流投放,加大品牌广告投入。加之疫情导致部分区域阶段性物流停运,影响订单交付,线上业务出现销售下滑;线下业务方面,公司于2021年四季度全面推动分销业务体系化布局,主动终止过去粗放型的分销业务,导致分销收入出现一定折损;门店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超400家店铺出现阶段性闭店,销售收入出现下滑。

就一季度利润波动,三只松鼠指出,上年度公司以利润为导向,聚焦利润产出以备后续战略性投入,导致同期净利润基数较高;原料成本增加影响毛利率 :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在一季度产生对成本的影响,导致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广告投放与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持续投入超亿元品牌广告费用,影响短期利润表现;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报告期内列支股份支付费用超1500万元。

三只松鼠成立于2012年,是目前国内销售规模较大的食品电商企业之一,在2019年全年销售额已经突破百亿,成为零食行业首家迈过百亿门槛的企业。于2019年7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顺利挂牌上市,成为“互联网休闲零食第一股”。

上市初期,三只松鼠股价一路高歌猛进,从发行价的14.68元,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最高股价触及91.59元,巅峰时总市值超过360亿元。截至最新收盘,三只松鼠报29.27元,总市值117.37亿元。

暂停门店扩张聚焦优质门店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披露一季度业绩的零食同行盐津铺子同样出现下滑趋势。今年一季度,盐津铺子实现营业收入5.75亿元,同比下降2.91%;净利润6140万元,同比下降25.15%;基本每股收益0.49元。

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预计2025年我国休闲零食行业零售额将达到11014亿元,2020-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3%,保持稳健增长;坚果炒货作为休闲食品中的新兴品类,符合健康化的长期趋势,仍处于蓬勃发展中,2020-2025年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9.0%。

行业潜力不小,如何把握机遇。三只松鼠4月22日发布战略转型升级公告,明确未来十年“聚焦坚果产业,打造多品牌模式”,全面暂停门店扩张,聚焦优质门店发展,优化SKU等。

关于发展模式升级对业绩的影响,三只松鼠指出,门店体系战略调整将产生短期业绩冲击。过去门店规模化、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存在问题,为此公司已全面暂停门店扩张,并且大力度关停不符合长期定位、业绩不佳的门店,下一步将着力提升单店盈利能力,聚焦优质门店的高质量发展。

同时,聚焦坚果战略下优化SKU,也将带来短期业绩影响。三只松鼠表示,从聚焦坚果和打造多品牌模式出发,主品牌将持续缩减SKU。对不符合品牌认知、单品规模不足、盈利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足的多个品类逐步停止销售。

此外,三只松鼠表示,加大科研投入、分销渠道拓展和供应链建设,也将带来短期业绩影响。三只松鼠将加大科技研发,实施全域化分销渠道的布局与基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供应链模式,会面临较大的资源投入,但其效果显现需要一定的周期。

责编:罗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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