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30 11:48:32|已浏览:46次
媒体:放生协会是否比“放生”矿泉水更奇特? 16500年前的矿泉水,是不是在误导消费者新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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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放生协会是否比“放生”矿泉水更奇特? 16500年前的矿泉水,是不是在误导消费者新京报评论,
媒体:放生协会是否比“放生”矿泉水更奇特?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一条小河边,一群人拉来几车矿泉水,拧开盖子就往河里倒。这一“放生”矿泉水的行为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矿泉水还用放生吗?这就是浪费水资源”。广东放生协会工作人员表示:“矿泉水里不带生物,倒矿泉水不属于放生,也不属于放生协会研究的范畴。” 放生矿泉水引热议(图片来源 红星新闻) 该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放生以水生生物居多,放生常见的鱼类包括鲤鱼、草鱼、泥鳅等,以增殖放流为目的;有时候也放生鸽子、田鸡、甲鱼、兔子,这些都是对本地生态有益的物种。 该工作人员的回应,又引来网友关注:第一次知道放生还有协会?还有放生协会?这组织者是海鲜市场雇的吧?也是奇葩。 网友有质疑,应该说,这与近年来的一些放生乱象有关。放生原本是积德善举,但一些变味的放生,包括乱放外来物种、乱放有害物种,将放生变成了“害生”,还危及物种以及人类自身的安危。这类放生引人反感,坏了放生的名声,以致“放生协会”也连带被质疑。 广东放生协会官网截图 据介绍,广东放生协会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该协会主要宣传普及放生知识,开展放生活动,以及进行科研培训、国际交流合作、咨询服务等。2010年5月21日,广东放生协会正式成立,协会负责人表示,创办放生协会是要在社会上倡导行善积德的人文理念,归根结底是弘扬“大爱”,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做点事情,让人们更加爱护地球、尊重生命。 据报道,在中国民间具有悠久传统的“放生”历来有广泛的认同群体。 面对“放生”矿泉水的质疑,广东放生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拒绝放生外来物种,特别是(有害的)入侵物种,否则可能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该工作人员补充说,放生协会不建议进行捕捞、垂钓等对原有生态系统破坏性较大的活动(来获取放生动物),另外放生的时间、地点也要选择好。放生鱼类时尽量选择小鱼苗,而不是大鱼或成鱼,因为这些鱼类可能对生态系统带来突然变化,小鱼苗的生长是渐进式的。 可见,广东放生协会是有一定放生理念与规范的组织。面对一些奇葩放生,如果有这样的协会进行引导,将放生规范到公益与行善的正道上来,也未尝不可。 以前,媒体也报道过诸多放生乱象,诸如,有人在公园门口兜售刺猬、乌龟、喜鹊等动物,做起“放生”的生意。有的放生还形成了一条利益链,一些放生组织中,每周放生的款项需要十几万元,放生的动物也有相对固定的来源途径,有专门为放生提供鱼苗的鱼贩,也有专门捕捉野生动物者。 正因为无序的放生行为不仅破坏环境,还将公益做成了生意,引人反感。“放生”矿泉水虽然也奇葩,网友反倒是表示了理解,“放就放吧,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就行”。 “放生”矿泉水引发关注,只因不理性的放生、打破常识的放生行为,让人对放生的走向越来越感到担心。如果有正规的组织,能引导放生行为不至于走偏,也不妨报以期待。这反过来也表明,放生协会当明白自己身上的责任,做好榜样与引领作用。 放生协会的存在,未必就显得怪怪的。面对外界对放生协会的质疑,成立这样的协会是不是多此一举,这样的协会是否比“放生”矿泉水更奇葩。见仁见智,还取决于协会自身的作为,需要以自己的正面示范行动来赢得正面口碑与评价。 发布于:上海 ▲一瓶塑料瓶装矿泉水,上面写着“水龄16500±150年”。图/网络截图 近日,上海一女子在高铁上花15元买了一瓶塑料瓶装矿泉水,上面写着“水龄16500±150年”,该女子怀疑,是不是喝到“古董水”了?该款产品的公司客服回应上游新闻称:“我们水的矿化周期比较长,你现在饮用的每一滴水都是16500年前的。”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所专家对此表示,不科学。 无论是看到产品包装上印有“水龄16500±150年”,还是客服称“每一滴水都来自16500年前”,都让人难以置信、匪夷所思,因为这种水龄表述一下子把人拉到了远古时代——今天的人竟然喝到远古时代的水,似乎有穿越一般的体验,感觉极不真实。然而,这种“古董水”是真实存在的,高铁上就有售。 这种矿泉水从何而来?企业客服表示,“我们的水来自于珠峰的冰川水,沉降地下之后经过一个漫长的矿化过程,通过珠峰脚下的泉眼自涌到地表,出来的水是大约16500年。”这一回应看似为“水龄16500年”提供了“依据”,但不管从销售价格角度分析,还是从科学角度看,都偏离了消费者的正常认知。 树有树龄,水有水龄,通过科学方法都是可以计算的。该企业客服称,“水龄16500年”这个数字是专家组通过科学手段测算出来的,但这也只是自说自话,说服力不足。而且自然资源部水方面专家指出,水是流动的,若有补给,补给后水的水龄情况不一样,即“水龄16500年”说法不科学。 按照专家说法,“水龄16500年”属于偷换概念,即新补给水也算入16500年。其还认为健康水与水的年龄是两码事。由此看,自称“水龄16500年”矿泉水有点像“神话”传说,用一个模糊的“神话”来作为该产品卖点,但该“神话”经不起科学推敲。 不科学的产品宣传语,还涉嫌违反法律规定,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反观“水龄16500年”,没有出处,数据真实性可疑。 几年前,一些售价20元、30元一瓶的“天价”矿泉水,以“优质水源地”等为卖点销售,就曾引发质疑。如今,有关矿泉水的各种故事仍在演绎。就“水龄16500年”矿泉水而言,假如这种水龄数字真实不虚,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其售价15元一瓶,一点不贵。但“水龄16500年”遭遇质疑,很难自圆其说。 相关部门不妨根据媒体报道,对“水龄16500年”矿泉水进行深入调查,看看其是否真的在误导消费者。 撰稿/冯海宁(媒体人) 编辑/迟道华 发布于:北京
16500年前的矿泉水,是不是在误导消费者新京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