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2 11:54:55|已浏览:62次
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县黄花镇欢笑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 山西省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1月23日—29日监测情况显示 蔬菜类批发均价周环比上涨1.4%,
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县黄花镇欢笑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县黄花镇欢笑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市监处罚﹝2023﹞7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市监处罚﹝2023﹞70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3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陶味园”牌味椒盐(固态复合调味品)(净含量:50g)7瓶; 二、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2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柜上摆放了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3日、保质期15个月的“陶味园”牌味椒盐(固态复合调味品)(净含量为:50g)7瓶,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遂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机关 长沙县市场监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12100615406X1
数据来源单位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12100615406X1
山西省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1月23日—29日监测情况显示 蔬菜类批发均价周环比上涨1.4%
转自:农业农村部网站
山西省商务厅市场监测显示,1月23日—29日,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运行涨跌互现,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粮食类:粮食类零售均价5.79元/公斤,周环比持平。其中,小包装面粉5.14元/公斤,周环比微涨0.19%;小包装大米6.52元/公斤,周环比微降0.17%。
食用油类:桶装食用油类批发均价15.81元/公斤,周环比微涨0.35%。其中,大豆油11.21元/公斤,菜籽油14.91元/公斤,调和油14.26元/公斤,周环比分别微涨0.97%、0.31%、0.68%;花生油22.29元/公斤,周环比微降0.78%。
禽类:白条鸡零售价24.52元/公斤,周环比微涨0.72%。
蛋类:鸡蛋零售价9.88元/公斤,周环比微降0.38%。
猪肉:白条猪肉批发价22.57元/公斤,周环比持平。
蔬菜类:蔬菜类批发均价5.63元/公斤,周环比上涨1.4%。其中,价格涨幅较大的品种有生菜、豆角,价格分别为5.21元/公斤、9.04元/公斤,涨幅分别为8.14%和7.06%;价格降幅较大的品种有南瓜、菠菜,价格分别为2.93元/公斤、5.43元/公斤,降幅分别为6.31%和5.6%。
水果类:水果类批发均价为6.41元/公斤,周环比下降1.01%。其中,葡萄7.69元/公斤,梨5.27元/公斤,西瓜5.88元/公斤,周环比分别下降1.24%、0.98%、1.16%;苹果7.62元/公斤,周环比微涨0.33%;香蕉5.89元/公斤,周环比持平。
预计本周,各类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猪肉、鸡蛋价格将略有下降,蔬菜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呈上涨走势,粮油、水果及禽类价格保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