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3 07:21:58|已浏览:6次
批发烟花爆竹需要什么手续-烟花销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办事流程
提出申请——审查受理——审核——发证
企业将资料上传到新余市“一照通办”审批平台,危化科进行审查、现场勘察、审核,窗口在“一照通办”审批平台收件,审核办结,打证、发证。
二、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印件或上网查询确认);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上网查询确认);
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资料;
9、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办结时限
法定规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间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窗口电话
0790-6430151
炮证办理去向所在区域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申报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具体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7、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考核2个工作日;
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