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 12:27:32 人气:13
走近这座百年教学楼,探寻被时光铭刻的印记 202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走近这座百年教学楼,探寻被时光铭刻的印记
转自:上观新闻
上海,作为一座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国际化大都市,不仅拥有蜚声海内外历史悠久的大学学府,也孕育了众多承载深厚文化底蕴的基础教育校园。
一起走入上海市市东中学老教学楼,阅读、感受这座校园典雅古朴的历史建筑的魅力,探寻那些被时光铭刻的印记,以及生生不息的文脉传承。
上海市市东中学位于杨浦区荆州路42号,是全国百所历史名校之一。市东中学老教学楼位于校区西侧,建于1915年,由著名建筑师特纳(R.C.Turner)设计,三层砖木结构,折衷主义风格,融合英式住宅元素,如三角山花、转角隅石、红砖窗套等,整体典雅而庄严。2015年列入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市东中学老教学楼鸟瞰图
2017年,为适应学校新发展,更好地利用历史建筑、提升建筑的使用舒适度,市东中学老教学楼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设计启动。恢复老教学楼的历史风貌,焕活百年历史建筑,再现历史空间,留存百年教育记忆,赓续百年教育初心。
历史溯源
20世纪初,聂云台是近代中国著名企业家,他年轻有为,是创办中国第一家纺织机械制造厂的先驱者。
作为民族企业家,聂云台发愿要“教育救国,实业救国”。1913年,感到杨树浦“苦无良好学校,儿童失学者多”的聂云台提议,由聂氏捐原精武体育会土地七亩和部分款项,创办华童学校。
1914年冬,正式开工建造校舍。1915年冬,校舍落成。1916年,聂云台为纪念其父聂缉椝,学校正式取名“聂中丞华童公学”,后更名为“缉椝中学”,1951年定名为“市东中学”。
重焕新辉
2020年,秉持“真实性、完整性、可识别性以及最低限度干预”的原则,以市东中学老教学楼1915年建成之初的历史原状作为设定,对市东中心老教学楼进行了风貌恢复。通过详实的历史研究以及细致地现场查勘考证,对照原始设计材料和施工工艺,严格按原式样、原材质、原工艺进行修缮,力图恢复建筑外部和室内空间的历史风貌,留存历史记忆。
建筑外立面聚焦屋顶、墙面以及门窗等重点部位,注重历史材料、质感和细部装饰的风貌恢复。力求让建筑外立面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让人们在欣赏建筑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历史的厚重与底蕴。
南立面修缮前后对比
北立面修缮前后对比
礼堂是市东中学历史的核心,因此,根据历史照片及历史图纸,修缮团队真实完整地恢复礼堂格局和细部装饰,包括木墙裙、天花线脚、拱券窗套、铁艺栏杆、水磨石地面等,让建筑最重要的历史记忆得以延续。
礼堂修缮前后对比
走廊是市东中学最具特色的室内空间,墙面有连续的凹凸变化,光影曼妙,韵律交错,在历史校刊上被称为“廊腰缦回的校舍走廊”。修缮前,室内天花、挂镜线、木门窗等均非历史原状,历史照片中“廊腰缦回”的凹凸变化也无迹可寻。
在市东中学礼堂的修缮过程中,设计师们邂逅了一个令人惊喜的发现——隐藏在封堵墙背后的历史场景,原本看似普通的封堵墙背后,竟隐藏着一处饶有趣味的历史场景。这一场景以廊腰缦回、蜿蜒曲折的形式呈现,单元重复的设计营造出了建筑空间的韵律感与形式美。面对这一意外之喜,设计师们迅速调整修缮方案,决定以这一场景为参照恢复走廊风貌。这一修复工程的成功完成,不仅是对市东中学历史记忆的保护和传承,更是对校园文化的一种弘扬和展示。它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每一座建筑、每一个场景都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走廊修缮前后对比
建筑修缮后
通过对校园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不仅恢复了市东中学的原有风貌,也保留了城市的历史记忆,传承了爱国基因,延续了吕型伟老校长“把劳动人民子女培育成国家栋梁”的教育初心,这样赤诚的初心传承也正是历史建筑保护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充分展现了历史文化底蕴。
编辑:吴百欣
202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安排做好202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一起来看——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晋教高函〔2024〕13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教学改革项目包括指令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两类。
(一)指令性项目:围绕教育部重大教学改革方向、我省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明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申报范围,符合条件的高校组织推荐,省教育厅遴选确定。
(二)一般性项目:由各本科高校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年度重点任务自主确定申报指南,自行组织评审,明确立项项目和具体支持经费,各高校立项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山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全职在岗,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通过省校合作来我省高校挂职、交流的省外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申报。
2.申报者只能在研主持1项或同时参与2项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项申报。
3.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1-2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支持方式
指令性项目以教育厅资助为主,学校予以适度配套支持。一般性项目采取省教育厅立项、项目推荐高校资助的形式,资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项。申报高校须承诺对每个推荐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并在申报当年下达项目经费,未及时足额提供项目经费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停止接收下一年度该校申报的各类项目。
四、认定程序
202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组织、认定工作委托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
指令性项目由各高校根据申报指南自主推荐、统一汇总、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项目遴选情况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一般性项目由申报高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并处理异议、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承诺支持经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以高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材料报送
1.指令性项目
(1)学校申报项目的正式公文、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相关印证材料和汇总表一式1份。
(3)以上内容的电子版材料。
2.一般性项目
(1)学校申报项目的正式公文、2023年度学校一般性教学改革项目经费资助文件、2024年度同意资助一般性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的承诺函、诚信承诺书;
(2)学校一般性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文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站公示截图)及异议处理情况的说明;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相关印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4)。
所有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制作zip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学校名称+项目名称)。一般性项目的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只需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WORD版)。邮件主题以“学校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四)申报时间:指令性项目于2024年5月17日前报送,一般性项目于5月24日前报送。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
张治湘 0351-3046828
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
史俊华 0351-7011400
电子邮箱:spzx@sxu.edu.cn。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专项项目按照晋教政函〔2011〕29号通知向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
1.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指令性项目申报指南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4月30日
发布于: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