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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砚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8人)临沧人事考试网-

2024-08-07 11:59:47  人气:36

文山市砚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8人)临沧人事考试网-临沧公务员考试网 2024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53人公告-江西公安招警考试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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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砚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8人)临沧人事考试网-临沧公务员考试网

【编号:45343543545导读】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砚山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砚山县公安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8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砚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在本县有固定住所,年满18至30周岁(1994年3月25日出生至2006年3月25日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详见《砚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身体裸露部位重大疤痕,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米以上;裸视以上,无明显纹身(参照征兵标准执行)。

4、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类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优先招聘。

5、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有驾驶技能的(C证以上)优先招聘。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曾被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

7、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个人品德差,有不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和其他影响重大社会公德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相关法律及国务院、公安部、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试行动态调整,并参与层级化管理,包含: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加班工资、岗位工资,并缴纳五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酬全额发放,试用期间正常缴纳五险。薪酬待遇为4076元/月(包含个人及单位缴纳五险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报名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76-3832058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6日—4月10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周末上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

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14室。

(四)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到报名点咨询;

(2)微信关注“砚山警方”查看;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到报名点领取或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砚山县公安局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并如实填写→持本人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接受体表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视力→报名经审核全部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

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全日制高中学历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4)真实完整填写好的《砚山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砚山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诚信承诺书》、《砚山县公安局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

(5)本人征信报告;

(6)符合加分的材料。

3、资格审查及政审

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名单将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招考流程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及体能测试。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地点将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需携带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证明)、中性笔等考试工具。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涉及考生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指示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综合考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意关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

资格复审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公示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

3、笔试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8分。

申请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需提供“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奖励证书”、县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县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6分。

申请材料在报名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无效。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为3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按分数控制线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若确定体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不达标一项扣1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面试分为70分。笔试及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加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按分数控制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砚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规则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资格条件第4条确定排名先后。若此项条件仍相同,则按照文化程度、少数民族(精通少数民族语言)条件确定排名先后。若上述都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轮笔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前。

(七)递补

体检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砚山警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对报考人有举报,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县局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测试、考核考察结果,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按本人意愿及考核情况续签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据。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在岗位最低服务满一年,方可提出辞职。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支付岗前培训、制式服装等费用。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为体现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由砚山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全程监督。体能测试委托教育部门有资质的专业人才实施,面试由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此次招考,相关信息将统一在“砚山警方”和“砚山县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所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为5天。报考人应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公安局不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人。若因报考人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招聘规程中,报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

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告由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咨询电话:0876-3832058

来源| 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

文章来源:

砚山警方

(编辑:xushuanglong)


2024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53人公告-江西公安招警考试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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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3名(接警调度员岗位7人,灭火救援员岗位34名,驾驶员岗位7名,消防文员岗位4人,财务岗位1人),接警调度员、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岗位需承担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数见下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 招聘人数 备注

1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接警调度员 7(女性) 应聘人员只能选填一个报考单位,多选无效。

2 庐陵新区消防救援 大队 灭火救援员 16(男性)

驾驶员 4(男性)

消防文员 4(女性)

财务 1(女性)

3 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灭火救援员 10(男性)

4 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 灭火救援员 5(男性)

5 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灭火救援员 3(男性)

驾驶员 3(男性)

合 计 53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④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⑤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取得B2以上驾照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

⑥学历要求: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和财务岗位须本科以上学历;灭火救援员、驾驶员须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⑦其他要求:接警调度员岗位须本地(吉安市)户口,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取得A1驾照者优先;财务岗位需财务会计类及相近专业,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优先录用。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CAD制图)、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②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④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⑦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⑧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20日。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直接到报考的单位报名。(报名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报名表(附件1)、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及相关辅证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辅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应聘人员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资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试。满分为40分,共4个项目,每个项目占10分。

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岗位: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3个选考项目分别为立定跳远(或原地跳高)、4*10米往返跑(或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其中,1000米成绩未取得1分以上有效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标准见附件3)

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和财务岗位:800米跑、屈腿仰卧起坐、原地跳高、4*10米往返跑。

3、岗位适应性测试。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岗位须参加此测试,共2个项目,分别为负重登6楼和拖拽,其中有一项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标准见附件3)

(三)体格检查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驾驶技能测试

驾驶员岗位须参加此测试,共8项,分别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与起步、单边桥、限宽门、窄路掉头、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八个项目组织开展。测试由地方驾校根据项目考核标准评定。

(五)笔试

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和财务岗位须参加此测试,笔试总分100分,包括两个部分:(1)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应用60分,其中:文字录入20分,文章编辑排版20分,电子表格制作和编辑20分;(2)公文写作,40分。

(六)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岗位通过前面测试环节的全部进入面试;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和财务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回答3道试题,总答题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考官依据评分标准予以评分。

3、面试内容及分数: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考官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录。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灭火救援员岗位总成绩记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记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和财务岗位总成绩记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政治审查

支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不符合政治考核规定的,一律不予招聘。

(八)公示及录用

1、公示。按照录取人数1:的比例确定公示人员,并在吉安市人事人才网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试用手续。公示后造成缺额的,按公示人员排序进行补录,若该岗位无补录人员的,则从服从调剂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

2、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待遇保障

1、招聘全程公开、全程录像、接受社会监督,政审、体检结束后,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再办理有关手续。

2、正式聘用后,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和接警调度员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消防文员和财务岗位试用期3100元/月(转正后39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聘用后统一发放服装,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和接警调度员岗位包食宿,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消防文员和财务岗位按正常上下班制。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全省政府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及支队相关管理规定的实行全程淘汰。

四、报考须知

(一)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吉安消防公众号、吉安市人事人才网公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

(四)应聘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费,考试测试期间食宿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参加体能测试时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各聘用单位报名点联系方式

3.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标准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3月29日

原文标题: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_资讯频道_吉安人事人才网

文章来源:

吉安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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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zu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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